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巡察工作,向学校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,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落实党中央、省委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工作要求;
(二)研究提出学校巡察工作规划、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,组织实施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;
(三)研究提出巡察组组长、副组长人选以及任务分工;
(四)听取党委巡察办、巡察组工作汇报,提出意见和建议;
(五)向校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;
(六)组织开展巡察反馈、移交、整改和检查评估工作,督促推动有关责任主体落实巡察整改责任,深化成果运用;
(七)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,分类处置,提出相关意见建议;
(八)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;
(九)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,加强对巡察组的管理和监督;
(十)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。